2025年3月6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许昌市华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导热绝缘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 -2025年3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许昌市华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导热绝缘新材料项目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丁营乡榆孙村 |
许昌市华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年产1万吨导热绝缘新材料项目 |
1.废气。① 烘干、上料、磨料、筛分、混料、包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酸洗车间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采用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出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均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袋、含铁杂质、废磨球和废滤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密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碱喷淋废液结晶盐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废酸液不在厂区暂存,直接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