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汾陈镇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位统筹谋划,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镇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烟叶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书记、镇长双组长制,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法治工作推进会6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执法规范、矛盾化解、普法实效等突出问题多项,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法治责任
制定汾陈镇2025年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镇直部门及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法治职责,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村社协同落实的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片包联法治工作,定期督导调度,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职述法,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三)深化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4次,法律知识测试多次,带动全镇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法治业务培训,熟练法治业务知识,重点提升执法规范、矛盾调解、依法决策能力,全年培训干部100余人次,推动“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层级责任。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镇、村两级法治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制度,全年各开展法治集中学习4次,以“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务公开平台、镇村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渠道,全年发布政务信息多条,及时公开项目建设、民生保障、惠农政策、行政执法等内容,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联系服务市场主体,开展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年群众满意度98%以上,新增市场主体落实法制教育,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规范村级议事决策、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执行。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等重点工作,镇村两级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增强,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基层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短缺,存在一人多岗、兼职兼顾现象,没有专门固定法治工作专班,日常法治业务、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等工作精力分散。二是部分镇村干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业素养不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矛盾的能力偏弱。三是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多以集中通读学习为主,实战化、案例式、现场模拟式培训较少,难以满足基层法治工作实际需要。
二是部分镇村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树得不牢,习惯用行政手段、经验办法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够深入,村规民约约束力不强、执行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等重点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明确镇党政办专人专职负责法治工作,统筹调配年轻干部充实法治工作、综合执法队伍,杜绝一人多岗、精力分散问题,组建固定法治工作专班,保障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精准制定法治业务培训计划,摒弃单一通读学习模式,开展案例剖析、执法模拟、合法性审查实操等实战化培训4次,组织执法人员、镇村调解员专题学法6次,重点讲解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流程、调解技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干部主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自觉性,队伍专业素养和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2026年,汾陈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研判存在问题、调度整改落实。
三、细化镇村两级法治建设责任清单,优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大法治建设权重,强化日常督导、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用好政务公开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重大项目、惠农政策、财政收支、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