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落实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动态管控、长效管护要求,按照全市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坑塘等各类小微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场核查及水质监测工作,全面摸清水体现状,及时发现、处置返黑返臭问题。现将排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排查范围
襄城县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纳入台账管理的景观塘、坑塘等自然及人工水体。
二、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徒步巡查、无人机航拍排查、水质取样检测、群众线索核查相结合方式,对照黑臭水体识别标准(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指标,结合感官判断)开展核查,同步核查排污口、管网渗漏、底泥淤积、垃圾漂浮、水系不通等风险隐患,建立水体动态台账,落实河(湖)长制、部门包保责任。
三、排查结果
本次共排查建成区水体5处,其中坑塘5处。经现场感官判定和水质监测:
本次排查共发现黑臭水体5处,其中轻度黑臭2处、重度黑臭3处。已全部纳入整治台账,实行“一水一策”,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有序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程治理。其余已销号整治水体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护。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坚持常态化排查监测。持续落实季度排查、月度巡查、重点点位加密监测机制,对建成区水体动态跟踪,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动态清零黑臭水体。
2.狠抓源头控污治理。持续推进市政雨污管网排查改造,整治管网混错接、破损渗漏,封堵非法排污口,严控生活污水、溢流污水直排沟渠坑塘,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
3.强化水系生态管护。统筹开展清淤疏浚、岸线整治、水生植物养护、水系连通活水工程,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落实河湖长、管护单位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
4.健全公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住建局举报电话反映水体发黑、发臭、污水直排等问题,及时受理处置、反馈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方式
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5-8519189
受理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建成区内水体存在发黑、发臭等黑臭问题,请及时反馈。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