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县财政局近期组织经建、农财、行财、商业、社保、基层、国库、预算、综合、采购办、会计中心等负责同志召开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了政府采财政合同融资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指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管理,确保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备案,才能使融资机构为企业融资时及时了解到备案合同信息,方便融资双方快速有效的办理融资事宜。
会议要求,各相关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职能,及时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进行审核,监督采购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切实管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回款账户和开户行不得擅自变更,确保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到合同签订的回款账户。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有效推动,并对未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采购单位不予办理采购资金手续,加大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重视程度,促使我县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形成一个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