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考评体系。推行“路长制”管理,建立了“1+2+N”工作模式,“1”是指区域负责人;“2”是指市容监察路长+环卫管理路长;“N”是指周一至周日下沉机关人员;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三包”管理,区域负责人、路长、起止点“三公开”,路长负责对责任路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管理成效直接与功效考核挂钩,增强了“路长制”管理的考评效力。
二是提升管理标准。围绕职责任务,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全体职工“三层专题”会议,传达任务,研判情况,扎实推进,做到责任、措施、落实“三到位”。
三是抓实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每一项工作目标,都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并分解落实到局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并分类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推动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