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督查检查力度。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情况,督促县公路、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各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整治力度;督促县扬尘办落实好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建立环境空气站点周边小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严控站点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居民生活用燃煤,工业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在建、待建、拆迁工地及公路道路扬尘,乱堆乱放和焚烧垃圾等大气污染问题,确保站点周边50米范围内杜绝任何大气污染源,半径1000米范围内保持高度清洁。
三是加大水环境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积极协同县河长办,督促县水务局,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督导组作用,做好辖区内河流水体保护,加大对生活污水排污口的巡查,发现影响水质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断面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