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占全县能耗总量的90%,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核算的质量。
二是加强对数据的审核。采用多级把关、层层过滤的审核方式,组织各个乡镇统计人员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初审,针对漏报、数据差异等现象,进行核实和纠正,确保数据的全面、准确、可靠。
三是加强对各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及企业负责统计报表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报表上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