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深化“法律六进”之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一批以法治元素为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园地及法治文化景观。强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感染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员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完善基层法律援助体系。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联络点接近群众、贴近一线的优势,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完善基层法律顾问体系。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激励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保障,定期为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已组织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8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2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6件,为全县村“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建议7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