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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4-19 09: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加强现场劳务管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每天对实名工人进行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其他实名识别方式进行考勤。施工企业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施工企业需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诚信记录。

二、加强实名制信息应用。各类建筑劳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由监管部门统一管理,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2年。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应用于施工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管,作为处理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障金的依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建筑施工劳务用工实名制落实作为对各方市场主体履约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査考核。对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实名制管理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对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的,对其不良行为实施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