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持续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重点排污单位派人驻厂监管,对一般排污单位采取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依法查处,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二是全力做好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根据《襄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城县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大气污染源普查”、“晨查夜查”、“错峰生产”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轻重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严控工业污染源。对“散乱污”等污染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上报、及时取缔,截至目前,已查处关闭取缔“散乱污”污染企业1家。
三是环境应急管理日趋完善。专门成立了环境应急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对城区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值班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对乡镇的投诉案件两小时内赶到现场。对于网民留言,坚持第一时间调查落实并及时处理回复。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案件42件,已处理结案38件,剩余4件正在积极处理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给予了及时的答复和解决,没有发生因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四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立和完善辐射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4家县级医院及21家乡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第一季度,我县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对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工业企业14家,各危废产生单位均已建立了危废贮存间,设立了危废标志,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了档案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工业危险废物全部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安全处置率达100%。
六是加强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监督管理。襄城县源成水务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平煤股份十三矿等3家国控重点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监控中心联网运行,对自动监控设施开展例行检查、监督性检查和比对检测,确保了在线设施运行稳定、数据准确、上传及时。同时,要求12家烧结砖厂与市信息监控中心平台联网后并经县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