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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作风整顿见成效 上门办案暖民心

【信息来源:县新闻中心【信息时间:2018-03-23 09: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中旬以来,襄城县启动了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整顿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认真学习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作风整顿的意义和内涵,全体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基层探民情,沉下身子解民忧,忠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责,作风整顿出实招、见成效。

3月20日是许昌市确定的周二“扶贫日”,与往常一样,县司法局副局长闫卫平和工作队员到分包的颍阳镇大路李村开展扶贫工作。在与村“两委”干部座谈过程中了解到该村有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得知这个信息后,闫副局长立即联系局专职律师孟庆华一道上门了解详细情况。经了解,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当事老人姓李,年逾八旬,与老伴育有三子两女,老伴去世后一直和没有成家的大儿子生活,几年前,大儿子也因故去世,他就一直独自生活,这期间,除了三儿子给端碗饭勉强维持基本生存条件外,二儿子和两个女儿对老人都不管不问,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李老汉年老体衰,身患疾病,生活已不能自理,急需子女们照顾。李老汉向村委反映,村委干部多次进行调解,但四个子女却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老汉的赡养问题一直拖延至今。

鉴于李老汉赡养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情况,闫副局长当即拍板,特事特办,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李老汉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孟律师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在说明有关情况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在代为起草民事诉状后,办妥了全部法律援助手续。与此同时,闫副局长还指示颍阳司法所所长姜晓燕同志联系了县法院立案庭的陈庭长。当天下午3点20分,陈庭长一行三人也来到李老汉家中,现场办理全部立案手续,并表示将尽快开庭审理。鉴于老人困难的经济条件,闫副局长又协调陈庭长免除或减缓老人的诉讼费,经请示法院有关领导,陈庭长同意其暂缓交诉讼费。

这样,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副局长、庭长、所长、律师通过高效协调,密切配合,迅速完成了从情况调查、申请援助到快速立案的一系列动作,充分彰显了法律工作者的爱民为民情怀,体现了司法机关在作风整顿活动中作风转变的真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