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上来。
二、加强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两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积极与环保、畜牧、农业及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水域的生产生活垃圾及秸秆、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排水沟)进行全面清理及封堵。
四、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水域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五、责任再夯实。进一步夯实各级水污染防治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尽心、不用心、不细心的单位及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