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及设施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功能的完善,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县住建局制定三项标准认真做好市政道路养护工作。
一、沥青路面养护标准。沥青路面出现裂缝、坑槽、拥包、沉陷、车辙、波浪、泛油、脱皮等现象,要及时做好维修养护工作。铺筑沥青混合料的气温低于5℃时,应视为低温施工(冬期),冬期施工应提高沥青混合料的拌合温度,石油沥青为160~170℃,施工作业时应做到卸料快、摊铺快、接平快,及时找细、及时碾压。
二、人行道的养护标准。人行道标准应无塌陷、无缺失、无破损,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必须设置足够强度的基层和垫层。面层砌块发现松动应及时补充填缝料,充填稳固,若垫层不平,应重新铺砌。 人行道两侧立缘石不得缺失,形成坑槽的路面砖应及时修补,当人行道变形下沉和拱胀凸起时,应对基础进行维修。
三、道牙缘石养护标准。混凝土缘石应经常保持稳固、直顺,发生挤压变形,拱胀变形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缘石应及时勾缝,更换的缘石规格、材质应与原路缘石一致,花岗石、大理石类的缘石其缝宽不得小于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