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培训、集中座谈、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引导餐饮单位守法经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管频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清查、食品安全快检筛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推行食品安全动态管理。全面实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统一制作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牌和等级公示牌,示范街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四、实行餐饮食品安全公示。示范街内餐饮单位均统一实行“六公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即: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负责人、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五、开展“文明餐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
六、开展“寻找餐饮示范店标识牌就餐”活动。通过示范街道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树立了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