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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举措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信息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管理员【信息时间:2017-07-21 10: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稳定社会秩序,优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县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定期巡查,专项治理。坚持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已流入县域内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集中救助和巡查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通过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遏制街头流浪乞讨现象,全面净化我县社会环境。

加强沟通,确保实效。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卫生、司法、教育、乡镇政府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畅通渠道,突出重点。畅通县、乡、村三级救助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重点加强对车站、交通要道、商业区等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同时,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对商业性、团伙性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进行调查打击。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支持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救助质量,促进社会参与和部门救助的良性发展,营造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余人次,接收本县在外流浪乞讨人员36人次,接送其他县市流浪乞讨人员27人次,巡查发现需要救助者11人次,接收弃婴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