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我县社团工作实际,先后下发了《襄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工作的通知》和《襄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工作方案,对年检时间、年检内容和年检要求作出具体要求,保证年检工作不流于形式,使其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需要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内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支出情况、重大活动事先报告制度和诚信自律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对参检单位宣传。
三、严格标准、注重规范。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或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逾期未参加年检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