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搞好价格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动态。针对粮油、食品、蔬菜价格等出现上涨情况,增加了监测频次,确定了重点监测单位,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定点定人一日一监测一上报。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二、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价格干预措施,暂缓审批和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对政府定价、指导价和控价商品,严格控制提价和“搭车”涨价,对属于市场调节的商品加强监控,防止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
三、积极贯彻落实价格改革各项方针政策。注重疏导价格矛盾,妥善处理价格调整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凡遇国家价格调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发布,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价格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市场供求和价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