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也是我省“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交警大队以“社会协同治理,文明安全出行”为交通安全宣传点,协同县文明办,联合县检察院、国税局、烟草公司、工商局、襄城高中、法院、农机局、县工会,襄首驾校、实验小学等十多个文明单位百余名志愿者,在县市政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提升了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了“122”交通安全日的浓厚氛围。
按照我省“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相关方案要求,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文明办与各单位志愿者,首先举行了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仪式,随后,各单位志愿者各自举行宣传活动,用交通安全展版、宣传页、宣传车等形式,在活动现场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自觉告别交通陋习。现场民警通过宣讲的形式,讲解了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市民文明参与交通。通过开展活动,营造了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为“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专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期间,交警大队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户外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等载体高密度、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弘扬“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在各类媒体刊播反映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及交警队伍规范执法和为民服务等工作资讯,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行车技巧、交通事故自救与互救常识、事故快速处理知识等提示服务的系列专题节目。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共摆放宣传版面50余块,发放宣传标语传单5000余份,安全教育书册1000余本,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