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工信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督查组,通过对相关企业的认真排查,紧盯重污染企业,确保做到彻底整治,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县实现碧水蓝天做出应用的贡献。
一、积极做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许昌市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5家水泥企业自2016 年11月9日至2017年2月8日期间实行错峰生产。同时,工信委专门成立督查组,对我县5家水泥企业进行全天24小时不定时的督查。
二、加强重污染企业督查工作。根据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零点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委抽调人员全天24小时对我县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督查。同时,对我县列入《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错峰生产重点管控企业名单的3家焦化企业派驻县(处)级分包领导和驻厂监管人员,并抽调人员全天24小时进行督查,确保企业清洁生产。
三、狠抓燃煤散管控督查工作。根据环保局及大气办要求,工信委作为成员单位被列为第三督导组,分包湛北乡、十里铺镇、紫云镇、城关镇、山头店镇5个乡镇及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对辖区内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进行全天督查。经过前期排查,已取缔燃煤散烧点3处,无证经营1处现已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