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制定了《襄城县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初步实现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加强乡村医生政策补偿倾斜力度。首先,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由村卫生室管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乡村医生劳动报酬,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其次,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由5元提高到8元,其中新农合支付部分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三、完善乡村养老政策。凡在村卫生室工作满10年,年龄满65周岁,自愿退出乡村医生队伍,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的老年乡村医生,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已经有277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到了补助。
四、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截至目前,共培训乡村医生2550余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规划,促进中医适宜技术在农村基层的应用。
五、规范乡村医生考核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开展医生签约服务、参加学习培训、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财政补助和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
六、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超范围执业、违规执业、过度诊疗、过度用药的乡村医生,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