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建设实力襄城、活力襄城、魅力襄城,襄城县法院出台十项措施依法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一、准确把握大局。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于当前又惠及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三个平等。坚持诉讼地位平等,各类经济主体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同的诉讼义务;法律适用平等,各类经济主体适用相同的交易规则,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法律责任平等,各类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守法律,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规范借贷市场。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对以利息之外的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的高息不予支持。发现有高利率导致的洗钱、暴力追债、恶意追债等犯罪嫌疑的,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护合法交易。及时审理与民间投资相关的买卖、借款、建筑、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正确划分当事人合同责任,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防止不诚信一方当事人通过解除合同逃避债务,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产权保护。增加投资主体财产财富安全感,有恒产者有恒心。通过各类权属纠纷案件审理,准确界定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主体依法享有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财产权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六、保护合法投资。依法支持民间投资方依约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损失等请求,制裁违约行为,维护诚实守信。被告不履行生效裁判时,快速受理执行,帮助民间投资主体尽快收回债权。
七、缓解融资困难。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不支持法定利息之外的利息,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八、维护企业稳定。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创业权利,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形成以创业带就业的新机制。
九、慎用强制措施。严格把握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适用条件,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尽可能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十、互联网+审判。以互联网为平台,加大"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法庭""网上执行局""网上拍卖""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等科技办案模式的适用力度,让当事人少跑路,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