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县落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理顺工作职责,明确现有权限,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税效能,根据《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地税局对现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再次逐一进行了清理和规范。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根据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原则,对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自查,认真对照了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项目予以保留,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服务0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项。
二、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除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办理房屋契税减免事项时需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外,其它均不涉及任何要求开具各类证明和盖章材料。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再转为中介服务。
三、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权力运图,切实做到每一项依法设定,办理环节合理,责任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到位,承诺时限清晰,流程图简洁明了。印发职权目录,在地税局外网进行了公开,及时对取消下放的项目进行调整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推进政府部门权力公开落到实处。
四、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不擅自设立许可事项。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坚决不擅自设立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部审批事项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严格落实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提速增效。同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切实做到环节精简、办事快捷、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