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重视,成立组织。组织交警、治安、督察和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推进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作实施。
2、澄清底数,明确责任。对我县3715台黄标车和老旧车按照车辆所有人所属辖区分别进行筛选,建档立帐。各派出所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车辆排查、告知确认等工作。
3、多警联合,齐头并进。交警部门与治安部门相互协助,逐车走访开展核查,对辖区车主送达告知通知书,建立台账,保证一车一档。结合所在乡镇政府,广泛开展宣传,争取广大群众对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村民自主自愿对注销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黄标车和老旧车到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注销。
4、加强管控,严格执法。以辖区311国道、襄禹公路、洛界公路、城区北环路、东环路等路段为重点管控禁行路段,在东高速引线、东超限站、南检查服务站设立固定卡点,全面加强警力布控,严查一切违法车辆。同时把已注销车辆仍有违法记录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检查,增强整治行动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