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县法院在该院五楼会议室举办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暨诉调对接培训班。本院业务庭长、业务骨干和诉调对接员2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许昌中院民二庭庭长阎鑫应邀为大家专题讲座。
培训会上,阎鑫结合审判实践,就法官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常遇到的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以及如何缩短办案周期、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如何提高结案率等进行详细讲解。阎鑫庭长指出,要充分认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在办案中的重要性,力争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引导当事人自愿使用诉前鉴定,在委托鉴定机构时双方要达成共识,避免一方自主鉴定对方不认可,造成重复鉴定,浪费司法资源,加大办案成本,增加群众负担。要运用社会力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力争把案件化解在诉前,降低案件成诉率。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大家就审判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与阎鑫庭长交流互动,共同探讨,学习氛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