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网
县法院自2015年4月对执行局建制重新分配,设置“一科”、“五小组”,即执行局综合科,预执行组、执行实施组、财产处置组、打击组、终结组,尝试分段式执行流程效果好。截止2016年2月底,分段执结516件案件,执结标的额2.1亿余元,占同期收案数的71%,拘留246人,以拒执罪判刑3人,执行效果明显。
据悉,该院分段式执行分为6个流程,采取“流水线作业”,由“一科五组”分别负责各环节具体工作。综合科负责收案、审查、分配、保全等;预执行组负责找人寻财,并对可供执行财产划拨、查封、冻结等措施;执行组负责实施传唤、拘传、司法拘留、罚款、张贴公告、限制高消费等;财产处置组负责财产评估、网上拍卖等;打击组负责收集、固定、审查拒执犯罪证据,并与公安、检察和刑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终结组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结案、卷宗装册和归档等。同时各科、组及时做好与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信息告知、沟通和释法明理等工作,消除群众误解,并有针对性做通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思想工作,尽量促成自动履行或执行和解。
同时,该院分段式执行特点明显,优势突出:一是专业更专。分段执行采取流水线作业,各个分段的执行人员日积月累后成为该段的“行家里手”;二是人尽其才。根据每个执行人员的特长,合理安排从事各个阶段的执行工作;三是消除积案。打破一起案件一个执行人员负责到结案的传统模式,挤压拖延执行的空间,同时每个流程通过相应工作和与当事人协调沟通都能执结、促成履行或和解一部分案件,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四是执行廉洁。案件执行的各个阶段相互留痕、相互监督,每个阶段没有权利“寻租”的土壤,执行腐败不能发生;五是群众满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段多人执行后,对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和下落不明暂时执结不了,各个阶段予以释法明理,当事人不再针对一个执行人员产生怀疑,源头根除涉执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