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各村成立青少年防溺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溺工作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负主要责任。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召开村乡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青少年防溺工作,要求青少年监护人要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禁止未成年人下河、下塘游泳。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坑塘、河流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有损,并及时整改到位,做到警示标识齐全、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