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以提高我县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行为的自觉性,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
自2015年5月,此次专项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我县区的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纠正和查处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截至目前,已检查用人单位15家,督促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企业尽快签订,要求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尽快办理参保缴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