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选举氛围。借助“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全县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围绕换届选举工作要点,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以及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横幅、标语、广播、宣传页、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向全县群众宣传《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广大村民法律意识,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依法、公正、公开选举新一届村“两委”领导班子。
搞好矛盾纠纷排查,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组织全县16个司法所在各自辖区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针对选民资格纠纷、村务公开纠纷、财务公开纠纷、选举程序争议以及家族之间互争选票等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推进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及时掌握基层因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或引发的矛盾纠纷。发现苗头后立刻介入,并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以防形成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能稳控,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提供法律监督服务,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和行政村,担任选举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使村民能够掌握正确的投票方法,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换届选举的合法性。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排除不安定因素干扰。换届选举期间,要求各司法所集中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两类”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和最新动向,积极做好矫正、帮教监管措施,坚决杜绝重点管控人员在选举换届工作中参与不正当手段组织拉票、挑唆斗殴、煽动对立情绪,确保换届选举期间无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排除个别监管人员干扰换届选举工作;同时,依法保障特殊人群参与选举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