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奖励政策。按时拨款,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当年法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和特扶等奖励优待政策全部兑现。二是整合各方资源优惠计生家庭。人保、民政、教育、农业等部门,在扶贫开发、劳动就业培训、城镇医保、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方面,积极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的子女优先入托、入学,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父母,优先入住敬老院。三是关怀病残儿家庭开展救助行动。认真落实病残儿家庭再生育政策,按照规定及时照顾其生育第二个子女。每年至少对2名以上品学兼优的女孩进行助学,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400元的助学扶助金。成立助耕服务队,帮劳力匮乏的留守家庭开展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