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成立乡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乡村干部的宣传培训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农村政策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并与各村及相关单位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对各村、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的管理。面向农民的收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涉及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
三是严格执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履行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
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乡涉及农民负担政策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建立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机制,提高农民民主议事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精心组织人员严格认真填写,不漏填,不随意更改,确保发放率100%,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题。
五是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检查监督。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涉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各村及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查找涉及农民负担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农民负担信访渠道,加强综合协调,推动解决信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