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每月一次定期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原则,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从最基层保障全乡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进一步巩固综治组织网络建设成果,加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设,充分发挥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委员会、网格管理员等职能作用,整合综治工作力量,保证各项综治措施、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活动,并对平安创建工作成果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推动全乡平安创建工作良性快速发展。
四是加强公正执法监督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各部门单位、站所和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相互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疑难案件,保障公正、公平、高效办理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综治队伍素质建设。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切实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政法综治队伍,以过硬本领全力推进“平安湛北”、“法制湛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