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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三措施严查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3-13 10: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县工商局为净化食品经营市场,严查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准入,科学监测,综合整治,将食品添加剂经营户、面粉厂、粮油经营部及糕点小作坊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对全县流通环节销售的腐竹、银耳、腌菜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使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经营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一是强化宣传。在农贸市场、超市、及各类经营场所散发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相关通告300余份,提醒各食品经营户要认清形势立即自查自纠,强化其法制观念及守法意识。

二是严格监管。该局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同时,指导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而销售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市场巡查、抽查和检测力度。各所明确责任,监管落实到人。对监管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执法痕迹不保留、基础档案不规范的,将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经营户71户次,对1户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3户,对1户证照不齐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