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搞好省财政厅对我县城北产业聚集区“三税”(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县财政局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前期准备工作顺利推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行动。全省产业集聚区“三税”核查布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会议要求及精神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即刻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税”核查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按时上报有关数据。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3年产业集聚区企业纳税信息情况的通知》要求,由县财政局牵头,国税、地税部门审核,认真填报了《2013年产业集聚区分企业纳税信息明细表》。三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核查组开展工作。省财政厅“三税”核查组进驻我县后,由县财政局协调国税、地税、产业集聚区及相关企业,积极配合核查组完成“三税”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