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襄城县工商局采取“四个规范”,有力保障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和谐稳定。
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严格证照管理。通过市场巡查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规范食品行业监管,严把质量关。对全县食品经营户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情况进行检查, 严查个别商贩利用农村人安全消费意识不强的心理,变相处理各种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袋装或散装食品;严打各种利用“展销会、推销会”等形式在农村骗售假劣的各种药品、洗发水、洗洁精、食用油等农村常用日用品的情况,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和“一会两站”作用,规范涉农投诉处理行为。通过“一会两站”等有力的保障了消费维权渠道畅通,及时调解消费纠纷,维护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切实伸延了消费维权触角,提升了维权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 规范资源共享。主动加强与县食安办、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农村消费市场商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清查农村各类经营主体300余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受理各类投(申)诉 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