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土地流转领导小组,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加大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及时发布土地流转有关政策和群众需求信息。三是为土地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提供服务,明确专人负责本片区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