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内部防线。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为基础,先后出台了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等一系列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切实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同时,严格执行省、市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运行的各项程序、工作流程、岗责风险等内容细化,让干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提高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建立家庭防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召开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倡议干部家属当好工作上的“廉内助”,充分发挥家庭助廉重要作用,树立起廉洁意识、自警意识和法纪意识。三是建立社会防线。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发放征求意见表、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措,在全社会实行广泛监督施,全面收集整理对国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处理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