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所长、30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低保复核认定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通过乡村政务宣传栏、村室广播等形式,把《关于低保复核认定公告》、《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范围》、《原则上不予保障的几种情形》等文件宣传到位,确保群众了解低保认定政策、申请时限及相关办理程序。
三是严格程序。申请农村低保人员要先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经村两委干部讨论后提交党员群众代表会票选,初步确定拟保人员,之后由村委会向乡政府提交本村低保人员名单,乡政府开展入户核查,核查确认后提交县民政局。
四是落实监督。各村对复核认定的低保人员进行公示,乡政府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由5个管理区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带队,到各村进行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停保,对有违规操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