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1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农村低保问题,经襄城县政府研究同意,民政局制定了《襄城县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方案》。9月26日上午,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孙毅主持召开了乡镇主管民政副乡(镇)长、民政所长会议,会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
复核认定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2013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为动员培训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为复核认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此次复核认定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为目标,以全县城乡低保提标实施为基础,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使低保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的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