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制。禁烧工作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的禁烧工作,管区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禁烧工作中,镇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队,增强巡查力度,全力以赴地开展禁烧工作,各村、各管区也要成立禁烧工作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焚烧工作。二是扩大禁烧返田宣传。管区在各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将禁烧标语口号悬挂在田间地头,大力宣传禁烧的意义和违禁焚烧应承担的责任,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禁烧和资源保护意识,确保不出现焚烧秸秆行为。三是增强督导巡查力度。镇禁烧办公室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督导和巡查,全天候保持"临战状态",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堆放的秸秆和其它易燃物品重点布控,特别是加大对洛界路、茨肖路、沟丁路的巡查,确保不发生任何焚烧现象。四是严格追究事故责任。禁烧工作事关生态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每出现一堆焚烧秸秆的,对村户进行罚款,对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秋季秸秆数量大、分布广、任务重。目前,麦岭镇镇党委政府已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精干人员清理积存在路边、田间、地头的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