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税务稽查中出现的重程序而轻证据的现象,县地税局强化稽查案件证据管理,通过严格证据采集,加强证据的审核和运用,打造稽查铁案,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纳税人权利,树立了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一是完善证据采集体系。为确保证据采集的客观性、真实性,该局以《稽查案件证据管理办法》为统领,从税务案件证据的总则、种类、收集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规范证据的形式和采集方式,按照《稽查案件证据采集规范参考》、《部分涉税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基本要求》,对稽查取证的内容、方法、标准、要求进行统一规定,明确稽查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把好证据的采集关口。二是严格证据审理机制。从证据审核的合法性、关联性入手,实行层级把关,对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无疑议的一般案件和简易处罚案件,由稽查审理部门审核证据;对重大案件或比较疑难的案件,由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对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案件陪审员;对疑难复杂、头绪难以理清的案件,邀请业务科室人员提前介入审理,提出取证建议,增强税务稽查人员执法风险意识。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取证能力。通过邀请专家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培训会计业务、行业知识和取证方法三个方面内容;并邀请税务专业人才为稽查人员剖析典型案例,同时经常组织系统内稽查人员开展业务研讨会,并加强与征管一线人员的交流,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把握案件线索和重点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