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和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向有关部门和拆迁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及时排查化解拆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对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全县开展“法律进工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赠送法律知识小册子、现场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对重点工地着力宣传《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三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四级网络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质量。集中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追索劳动报酬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6%,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四是着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法律援助事项惠及民生领域各个方面;加大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丹江口库区移民等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高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