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集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3次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的相关知识、诚信经营的相关制度。同时,组织商务稽查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次,并印制“法律防护工程”培训考试试题,对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十八大期间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实行定点屠宰厂责任到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注入其他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私屠滥宰易发地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整治期间,共检查各类单位和商户207家,查处屠宰违法案件2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三是全县正常生产的3个屠宰厂全部配有专职人员实行驻厂监督,并按要求填写《驻厂监管登记表》。驻厂监管人员每月采集一次《诚信经营信息表》,计入该厂诚信经营档案,作为对该厂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四是扎实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了审核清理工作。经审核清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由6个减少到3个,其中A类1个,B类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