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商户法律意识。通过电视飞播、流动宣传车、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商户们广泛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保护条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抓摸底排查,提升商户守法经营的素质。对全县非法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商店进行逐一排查。三是抓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整治的社会效果。在执法检查中,针对个别商户违法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重拳出击,不姑息不迁就,对违法经营户进行口头告诫,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法经营的商品进行暂扣和封存。至目前,共印制各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材料6000余份,出动人员8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封存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0套,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势头,为广播电视信号的安全传输创造力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