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专职巡逻队,不定期对镇区、企业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巡逻。二是确保专车专用,持续有效。以派出所、司法所用车作为巡逻队专用车,实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制度,使巡逻工作持续不断地开展下去。三是继续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实际解决,为构建平安、和谐乡镇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