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按税收执法程序办事,克服执法行为中的随意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将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核定税额、处罚标准等敏感问题,通过公告栏、发送资料、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实施阳光办税,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同时对税收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岗位经验交流,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执法风险规律。三是对税负公平、定税依据、行风建设等社会热点问题,经常召开税企恳谈会、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应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监督、评议,减少发生执法风险的几率。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易“腐”环节,加强“两权”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根据征管质量检查和纳税人反映的疑点问题,结合纳税评估和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核对清查,查找工作漏洞并督促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