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受理敏感、重大群体性案件时,要求专职律师实行集体通案,并向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案件情况、集体讨论的处理意见及案件处理的预测后果,对案情重大、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由局党组上报,提出案件处理的法律建议。二是在县信访局派驻专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对每一件信访问题,形成具体的法律建议,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涉法信访案件做好解释、宣传、息访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依法信访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自身问题,对信访群众中有必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三是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接受敏感、重大群体性案件委托,2日内书面报局敏感、重大群体性案件办理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的案件由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逐级上报,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内容为案件类型、案件基本情况、承办律师情况、上报时间、指导意见、结案情况以及协调案件等有关工作,使上级领导对案件情况清晰明了,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