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单位的追加经费报告,要经过部门审核,不仅要审核追加事项、用途、开支标准,而且要把预算单位的账面余额作为参考依据,余额过大的坚决否决。二是对财政供给人员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在编、在册、在岗”原则安排人员经费,并不定期人员核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每一个项目从论证、立项、招标、开工照片、施工、竣工照片、验收到决算,要求每一个流程的资料都要归档,便于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县级报账”,资金拨付坚持按进度、按程序申请、审核、拨付施工单位。四是针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账簿设置、核算管理有漏洞的现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加强股室间的协调合作,扫除采购盲点。五是严格实行“单一账户、统一核算”管理,财务支出坚持“报账制”、“会签制”,原始凭证必须合理合法,必须附消费清单,杜绝假发票、不合理开支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