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招投标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和规范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破解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力促进遗留问题的解决。三是查处违规违法用地案件,力保项目用地环节无梗阻。四是进一步深化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整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五是继续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透明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