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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四项措施服务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2-05-04 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成立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办公室,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二是对具备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文件手续的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快审快批,按时办结;对项目前期文件手续不完善的,积极协调并帮助解决。三是将相关学校、幼儿园、体育、文化、卫生、养老、供水、垃圾、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水系治理、千亿斤粮食工程等社会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农业等方面的中央投资项目向新型农村社区倾斜安排。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上级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积极协助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后期积极跟进,争取上级早日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四是依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前瞻性谋划拟申请中央投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中型项目,为争取中央投资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