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主,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构建以县司法局为主导,各乡(镇)司法所为骨干、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构建法律援助平台。加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的优势作用,不断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完善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和设在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网络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送法下乡”服务队,利用庙会、集市,深入田间地头、百姓中间,采取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出动法律宣传车辆,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手中,不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四是构建安置帮教平台。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委三级帮教网络,成立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16个,建立帮教小组435个;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三包”和“三帮一”措施,妥善安置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五是构建法律服务平台。推荐优秀律师为乡(镇)政府、村委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新农村建设决策,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参谋。通过为农村干部群众讲解法律法规,提出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审查有关合同协议,协助编制科学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助推新农村建设步入法制化、正规化健康发展轨道。
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976起,调处942起,调处成功率达98%。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余件,开展“送法下乡”服务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600多人次,律师担任乡村法律顾问16家,代理诉讼案件54件,非诉讼案件164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80多件,有力地服务了全县新农村建设。